中国修订职业教育法 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

作者:admin 时间:2023-04-24 10:20:00    点击:

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日审议通过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。


在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方面,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颇具亮点。其中明确,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、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、积累和转换机制,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,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、互认。


根据法律,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培训证书等学习成果,经职业学校认定,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;达到相应职业学校学业要求的,可以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;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,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,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。

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在接受采访时说,这将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、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,打通“断头路”、构建“立交桥”。


据知,中国现行的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公布施行。修订草案经过2021年6月、12月和2022年4月的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、颁布,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
新法增加“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”“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”和“法律责任”三章,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,内容更加充实。


不仅着眼于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,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也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。例如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方面,提出“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”,并明确,企业可以与职业学校、职业培训机构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。


为让职业教育“香起来”“热起来”,立法目的中增加促进就业创业、建设“技能型社会”的规定,明确职业教育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”,并规定国家采取措施,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。


宋芳认为,此次修订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,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,促进就业创业,建设教育强国、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,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


来源:中新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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